山东财经大学(筹)行政督导工作暂行办法

2012-02-27 00:00:00 撰稿人: 点击: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各单位、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我校决定成立行政督导组,开展校内行政督导工作。

一、行政督导组的性质

行政督导组是校长领导下的行政检查与监督机构,对学校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及其它行政管理行使检查、监督、指导、咨询等职能。

二、行政督导的范围

行政督导的范围以各单位、各部门的日常行政工作状况为主,包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作风、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办事效率等情况。

三、行政督导的作用

1.检查督促作用: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行政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2.桥梁沟通作用:促进行政管理情况与信息的上下沟通,便于校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了解、掌握与处理有关问题;

3.咨询参谋作用:对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进行咨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参谋工作;

4.考核参考作用:通过对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经常检查与情况积累,为校领导和考核委员会对处级班子、处级干部考核以及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等提供参考。

四、行政督导的任务

1.了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行政管理运行情况,并结合检查情况就发现的问题敦促其改进;

2.了解行政管理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3.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出咨询建议;

4.听取师生对行政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及个人;

5.向校领导反映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五、行政督导方式

1.深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

2.进行个别访问交谈;

3.召开各类师生座谈会;

4.书面问卷调查;

5.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考勤情况;

6.定期或不定期向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汇报,不定期编写《行政督导简报》。

六、行政督导组的组成和领导体制

1.行政督导组由熟悉行政管理,有一定管理经验,曾担任过副处级以上职务,热心行政督导,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督导工作,退居二线的同志组成;

2.校长办公室作为行政督导工作的联系部门;

3.为了保证行政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为行政督导组在参加重要会议、阅读有关工作文件、进行调查研究以及办公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