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 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学秘书、2023级辅导员和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第二条 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根据保险学院各专业现有人数和师资力量及学校相关规定,学院2023级各专业可以接收的转专业人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1 | 保险学 | 25 |
2 | 精算学 | 22 |
3 | 保险学(保险投资方向)* | 10 |
*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仅接受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第三条 资格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除此之外还需符合学院规定的下列条件:
1.考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首次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考生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成绩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者第一学年微积分I和微积分II(或者数学分析I和数学分析II,或者高等数学I和高等数学II)两次数学成绩排名均在所在班级的前20%(含);
3.考生第一学年数学成绩未达到80分的,需要由所在学院出具数学成绩班内排名前20%的证明;
4.考生第一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未开设微积分、数学分析和高等数学等数学类课程的学生,须自行选修微积分I和微积分II,且成绩均不低于80分(百分制);
5.保险学(保险投资方向)专业只接收其他校企合作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 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考生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必须盖章才有效)在规定时间之前(9月1日下午15点前)交圣井校区保险学院办公室(7号楼212室)或者舜耕校区办公楼保险学院办公室1107室,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申请转入我院的考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选拔工作,根据学校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报名基本情况、成绩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1.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学院组织进行初试考核,考试科目为微积分,考试成绩为合格(60分)以上,确定为符合保险学院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
2.综合成绩=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40%+初试微积分成绩*30%+面试成绩*30%;
3.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选拔(按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由高到低排序,最终转专业成绩相同者,按初试微积分成绩排序);
4.各专业未完成的接收计划不再调剂使用,也不再补录。
5.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三)确定名单
择优录取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之后,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三天。经学院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办理后续手续。
第五条 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舜耕校区办公楼1107室
联系电话:82917381
联系人:张老师
保险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