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山东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0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文件规定,为确保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转专业工作遵循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实施的原则,保险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保险学院转专业实施工作方案.docx
保险学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