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
二、申请资格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保险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除此之外,需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路线与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端正的学习态度和较强的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强,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二)第一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三)申请转专业转到“精算学”专业的学生需满足高考科类为“理工类”且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20分(含120分)。申请转专业转到“保险学”专业的学生没有高考类别限制和分数要求。
三、接收人数计划
根据保险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专业建设需要及教学资源条件,根据当年保险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如下:
专 业 |
计划人数 |
保险学 |
20 |
精算学 |
10 |
合计 |
30 |
四、学院考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负责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面试总成绩100分,包括学业规划、专业认识、语言沟通、综合素质,各占25%。最终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面试时间:6月13日(周四)下午2:30
面试地点:舜耕校区办公楼保险学院会议室1108室
五、录取原则
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参加选拔的学生按成绩排序(成绩相同者,按第一学年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平均成绩、所修数学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后,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第一志愿人数如果名额不足,则按照第二、第三志愿综合成绩排序,递补录取补充差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学院提交录取结果至教务处学籍科,由学籍科负责完成学籍信息变更。
第一志愿录取通知在下学期开学报到日进行通知,递补录取通知将在下一学期开学的星期四进行公布。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保险学院所有。
联系电话:0531-8297381
联系人:吕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