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融学(保险方向)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2016-09-01 00:00:00 撰稿人: 点击:

一、专业简介及培养目标

保险学院是山东财经大学筹建过程中唯一新成立的二级学院,在原山财、原山经的金融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数学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既有金融专业背景,又有数理专业背景;专任教师21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76%,博士(含在读博士)比例90%我院专任教师全部毕业于“211”院校

金融学(保险方向)专业在承继我校金融学学科优势的基础上,注重凸显金融与保险学科的交叉,所开课程涵盖了金融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辅修学生打开了更加广阔的就业市场。学生可在金融投资、风险管理、精算分析、证券融资、社会保障、理财服务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

二、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计划与社会需求,课程设置由浅入深,难易适度。课程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三大类,共计90学分。

主干课程: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风险管理学、财政学、保险学、外汇交易、商业银行会计、人身保险、个人理财、国际投资、国际信贷、保险精算学、利息理论、保险投资、财产保险、投资银行学、保险法与案例分析。(山东财经大学辅修金融学专业、金融学(保险方向)专业所授毕业证和学位证是完全一样的,不体现保险方向,我们所开课程90%都是金融学专业的课程

具体课程安排请见附件:辅修金融学(保险方向)专业教学计划进程表

三、课程免修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学位授予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经审核,凡在修读年限内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并注册主修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上只显示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不显示)的同时,另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五、招生对象

2015级本科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简称2016级学生)

六、学费

按学分制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与主修专业相同。每学期按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收取。

七、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5日。(我院现接收继续报名,所有同学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即可,日期截止为9月10日

具体操作如下: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入山东财经大学校园网主页-〉快速通道-〉教务管理-〉学生入口->辅修报名->选择专业->金融学(保险方向)->点击报名。(若网上报名不成功,请电话报名

八、录取

9月8日到保险学院主页查看录取名单,同时下载第12学期选课表。

九、特别说明

1. 对于主修专业毕业时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的学生,因其与金融学(保险方向)辅修专业取得的学位一致,因此毕业时只有一个学位证书。
2. 凡主修专业毕业时未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同时取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报名咨询电话:82917391 13335197200 李老师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2016年9月1